本报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宣武区司法局面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有增的趋势,首先实行了律师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随案反馈制度,由法院承办案件的法官对律师是否按时出庭、有无违反法庭纪律、工作态度以及法庭是否采纳律师意见等情况填写我局制作的反馈表进行评议。为了进一步规范律师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工作,今年8月还制定了《律师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工作办法》(试行),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指派、承办律师的工作程序、格式文书、结案归档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值班总编推荐] “养老”变“享老”,拓展经济新蓝海
[值班总编推荐] 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土库曼斯坦总 ...
[值班总编推荐] 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法治保障
刘巽达:从“濮存昕眼中的上海文艺”说起
【详细】
《多啦A梦:大雄的绘画奇遇记》:在奇幻冒险中回归生活本真
让理论传播向“新”而行
动态海报:一架“无人机”飞出低空新天地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